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2、负责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政策宣传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做好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从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6、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区委部署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作风建设常态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强化“两个责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1.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2.履行纪委的专责监督责任。
3.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强化纪律规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聚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2.聚力营造政令畅通发展环境。
3.聚力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三)净化党风政风,推动重点问题专项治理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四)聚焦主责主业,注重源头防腐标本兼治
1.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2.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五)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1.着力推动政治巡察。
2.健全巡察联动机制。
3.切实增强巡察实效。
(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律铁军
1.持续深化纪委“三转”。
2.完善内部监督制约。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共有六个内设机构,分别办公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9月部门工资单编制。
第二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天宁区纪委2017年度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填列。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47.0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72.9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23.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23.5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2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45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2)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323.51万元。包括:
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46.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及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1.81万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2.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2.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及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6万元,增长(减少)26.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3.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2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4.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5.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48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6.住房公积金支出25.92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6.56万元,增长33.8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7. 提租补贴支出29.02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4.86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8.无结转下年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2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86.45 万元,增长(减少)36.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无项目支出预算。
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23.5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23.51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23.51 万元,占 100 %;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647.0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2.9 万元,增长36.4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2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86.45万元,增长 36.4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其中: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23.5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45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23.51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0.7万元,比2016年增加26.13万元,增长1.06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9%。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4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活动数的增加。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4.4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数的增加。
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人员的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