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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制、基层执法力量及社会化监管体系的整合,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主体责任。
3、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负责个体工商户、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4、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管理工作;推进质量振兴、品牌发展、质量奖励工作;管理、协调、指导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协助组织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8、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
9、承担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的责任,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
10、依法承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制订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11、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
12、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3、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14、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5、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构建基层食品药品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16、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机制应新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因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实现综合执法改革的需要而成立的,两项改革都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形式与实践中都表现为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也是区市场监管局需要努力的方向。在全局各项事务中,要推行以下五个方向的目标管理:
1.推行清单式管理。一是区局和分局合理划分事权,形成上下一致而不是“推诿扯皮”的工作事权划分,机关科室要抓总、负总责,基层要具体实施,积极推动审批(备案)权下放至基层;二是人员事权清单要公开,不论机关、基层,人员事权都要公开,上级涵盖下级,平级人员间边界清晰,以清单强化监督;三是完善全局工作事权清单,在2016年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修订;四是强化和改进目标考核,使目前的清单式考核更加科学避免繁琐。
2.推行综合性施策。市场监管工作的执行要从综合、集约两个方向去考虑。推进行政行为综合性施策是倒逼科室设置的一种方法。一是继续大力推进综合性创建工作,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带有明显的条线特征,但也有较多的共性和近似指标,要在一项创建中多工作兼顾,为彼此增进新动能、新活力。二是推进综合性日常检查,即实行对被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多查、一次彻查。综合性检查的内容要包括各类证照许可和个人资质,要涉及强制标准、生产流程、安全规范、产品及服务质量、营销行为、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线上线下等,检查要遵守频次、方式要求,要将结果录入信用系统并公示。三是推进综合性稽查执法,查一个线索应延伸至多项内容,强化面上日常监管与重点稽查执法的衔接。
3.推行规范化建设。在业务方面,要在熟练掌握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推行重点工作的业务规范化建设;要在基层分局设施更新的基础上推进以标志标识规范化为重点的形象建设;要在案审、应对“职业打假人”、信访、档案等内务工作中大力推进规范化流程;要创造条件改善执法装备。
4.推行标准化示范。在“三项职能”(工商、质监、食药监)履职方面,要建立被管理对象的示范点,在不同或相同的主体中建立特种设备(电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标准实施、计量检定、放心消费等单项或联合示范项目以深化各类创建服务成果、监管成果;在队伍管理方面,要继续深化党员示范岗建设,大力创立党建品牌。总之,在业务和队伍领域,通过示范和标杆作用,摸索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经验。
5.推行评议性检查。食安办、质强办、放创办、窗口组都有各自的综合协调和评议职能,在履行“三项职能”和文明创建职责的时候,要结合不同的要求,对条块的相关工作开展评议性检查督查或考核,使我区的食品安全、质量强区、放心消费、文明建设等工作继续走在全市的前列。
(二)奋斗事不避难。从近两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市场监管部门碰到了众多挑战,遇到了很多难事,这是时代进入“深改期”必然遇到的问题。“做难事必有所得”,只有做难事才有提高。大石拦路,弱者视为前进的障碍,勇者视为攀登的阶梯。
1.围绕“放管服”落实改革举措。“放管服”就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新的一年,我们要继续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行政审批方面,继续深化“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使用统一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全面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行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联办方式。二是全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属地监管责任不改变的前提下,市场监管方式由巡查向抽查转变,要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的履职规范,明确监管主体、适用范围、实施程序、检查方式、结果处置等具体内容。三是强化信用监管中的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使用,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2.围绕“防风险”强化安全意识。防风险、保安全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一是要牢固树立“五大安全观”,即在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器械、传销和非法理财、禽流感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领域,落实生产安全和消费安全的管理要求,主动严厉打击“地条钢、地沟油、老鼠会”、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在工作中主动排查和防范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风险,绝不发生颠覆性错误。在认真规范履职的同时要主动“留痕”,强化自我保护措施。三是对涉及五大领域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要做好应急预案,年内在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方面开展应急演练。
3.围绕“惠民生”加强公共管理。“惠民生”既是一切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又是落脚点。一是要强化食品监管,对于食品生产、经营、消费要落实好“三分监管”、信用监管、频次监管要求,处理好与“双随机”的关系,积极运用检验检测手段,发挥区食品安全检验中心的作用,突出对“四重一大一小”的管理,探索“两小”治理路径,切实做到“四有两责”。二是强化电梯管理,在做好八大类特种设备基本工作的同时,实现电梯责任保险全覆盖。三是强化药械管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四是回应公众诉求,“大消保”要统领12315、12365、12331的投诉回应工作,并通过开展商品抽检、发布消费警示、公布权威案例、开展消费环境调查与评价等形式,增加消费者对安全信息的获得感,更加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要推进诚信计量工作。提升检定校准能力,积极开展计量诚信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活动。
4.围绕“强质效”主动发力作为。发展是第一要务。区委扩大会议提出2017年经济工作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供给侧改革。我们要围绕中心积极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一是推动“质量强区”工作。树立大质量、大品牌理念,将“名企名品名标”和标准作为抓手,强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政府质量奖、“工匠精神”奖、商标、名牌评定等工作,积极推进“标准化+”行动计划,厚植质量发展基础,保持质量工作区域评定优秀等次。二是推动“以商引商”的招商工作。强化全员招商意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企业紧密的优势,积极为辖区镇、街道提供项目信息。三是推动“高低搭配”式的抽检抽验工作。在检验检测中以问题为导向,公开抽检结果,督促被抽检者整改到位,实现闭环处理,以抽检抽验倒逼供给提质。
5.围绕“保公平”维护市场秩序。“质检利剑”、“红盾维权”、“双打”等都是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的重要行动,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一是要查处大案要案。要上下联动,增强执法打假的震慑力。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内普遍性问题,及时指导整改规范。二是要强化集中整治。对存在问题多、容易回潮反复的非法理财、制假售假、滥用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典治乱。三是要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以省市工商局建成的网络交易监测中心和电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平台为依托,不断提高网上监管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注册登记科)、市场规范监管科(商标广告监管科)、质量监管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科)、稽查科;7个基层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雕庄分局、茶山分局、红梅分局、天宁分局、兰陵分局、郑陆分局;1个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常天财〔2016〕58号《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编制2017年度部门预算。其中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根据上年收入情况和2017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中,人员经费按财政供养人数和标准测算安排,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按人均定额标准测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中,经常性项目根据上年支出实际及2017年支出预计测算安排,一次性项目根据2017年部门支出需求测算安排。
2017年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区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天财〔2017〕14号)填列。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634.0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增加262.8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机关养老金预扣形成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634.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624.0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624.05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2.8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机关养老金预扣形成人员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1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2634.0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1.02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专项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8.1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78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0.65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38万元,其中
医疗保障54.49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2.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14万元,减少15.7%。主要原因是2017年社保基数按区财政社保基数调整测算。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90.8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食品药品监督专项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18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294.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9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新职工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比例调整。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634.0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4.05万元,占99.6%;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0万元,占 0.4%;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634.0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344.05万元,占89%;
项目支出290万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4.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2.84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624.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2.8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1.1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其中: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54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长;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增加窗口登记及监管的协管员费用;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协管员费用调整科目;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核算调整,2017年信息化维修耗材并入办公费核算;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5.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6万元,增加1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8万元,增加52%。主要原因是按2016年支出实际调整2017年预算数。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85.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万元,增加6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及事业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5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5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5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4万元,增长3.4%。其中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1万元,减少15.7%。主要原因是2017年社保基数按区财政社保基数调整测算;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3万元,减少15.7%。主要原因是2017年社保基数按区财政社保基数调整测算;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按2016年支出实际调整2017年预算数;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32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2017食品安全事务支出预算数35万元,其中动用其他收入安排3万元,实际预算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8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及食品检查员基数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29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9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新职工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比例调整。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1.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53.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56万元,增加42.3%。主要原因是新职工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比例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344.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6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62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84 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344.05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83.3万元,比上年增加119.46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交通费在机关运行中列支。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6%;公务接待费支出8.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8.1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7.79万元的主要原因2017年按财政定额测算对上年数据调整。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5.52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26.4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0.2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27万元的主要原因根据2016年支出实际调整2017年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