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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经研究,现将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职责调整明确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区局委托,在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区局名义行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行政执法权。
二、依法开展全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负责对群众举报、投诉、信访等相关工作的处理;
四、依法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负责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分析、评查工作;
六、承办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