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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党务、政务、财务、人事宣传等相关事物。
(二)政策法规与行政服务管理科(信息中心、医改办) 审核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性文件;协调区卫生计生行政服务窗口管理;负责卫生计生法定行政许可、服务的督查、处罚;协调管理全区医改及信息化工作。
(三)综合监督与医政管理科(中医管理科) 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全区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四)社区卫生与公共卫生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 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指导、管理和考核。 (五)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和承担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等。 (六)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管理和卫生检查工作;负责健康教育与促进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