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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现将常州市财政局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行〔2017〕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组织部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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