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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村庄环境整治效果,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水平,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我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的通知》(常农改办〔2017〕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村庄保洁、垃圾清运、道路管养、河道(塘)管护、绿化养护、村容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设施维护等一体化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确保管护队伍稳定,村容整洁有序,基础设施完好,制度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分明,监管保障有力。
二、主要内容
对河道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护、道路管养、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三乱”整治、公共服务设施管护等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确保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正常化。
1.村庄保洁。村庄环境整洁,房前屋后物品堆放整齐有序;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
2.垃圾清运。垃圾日产日清,村庄内无暴露、积存垃圾,垃圾房无外溢;垃圾收集设施完好,无破损、缺门、缺盖、焚烧垃圾、周边散落垃圾等现象。
3.道路管养。路肩、边坡、排水、桥涵养护到位,路基完好,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堆积物和抛洒物。
4.河道(塘)保洁。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河水洁净,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等直排入河现象;河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无阻水高秆植物、圩堰、坎埂等障碍物。
5.绿化养护。村庄、河坡、道路绿化定期修剪,无大面积缺株;绿化带内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明显病虫害。
6.村容村貌“三乱”整治。村民房屋建设有序,物料堆放整齐,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违章搭建、残垣断壁、破败空心房;杆线整齐有序,无安全隐患;广告宣传语大小适当、色彩协调。
7.生活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周边环境美化,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无渗漏,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规定排放标准。
8.公共设施管护。村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宣传栏(牌)路灯、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整洁完好;广场、健身器材等文体活动场所整洁卫生,定期保养,无损坏、无安全隐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是实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的推进、监督、考核等工作。村是实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主体,要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落实管护队伍,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维护水平。
2.强化管护队伍建设。各行政村要根据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开、择优选聘管护人员,组建管护队伍,并明确1名副职村干部担任管护队长,具体负责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的日常管理。对责任心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优先安排上岗。管护人员报酬实行基础报酬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基础报酬按月发放,绩效报酬依据全年考核结果发放。要根据工作需要,为管护人员配备必要的管护服装、保洁工具,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管护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3.明确管护工作责任。各行政村要将村域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落实相应的管护人员,实行管护人员分片包干制度,并通过公示牌的形式,将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人员、监督电话等内容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好定人、定岗、定责。
4.落实保障资金。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实行以奖代补,并适度向经济薄弱村倾斜。要整合河道长效管护、机电排灌设施长效管护、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农路农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集中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管理。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资金截留,确保专款专用。
5.加强督查考核。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纳入对镇、村干部考核内容,建立区、镇街、村环环相扣,分工明确,群众参与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各行政村进行全面检查和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按照考核结果相应加大资金奖补额度;对推行工作落实不力的村,将减少直至取消运行维护资金补助。真正做到有目标、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
附件:天宁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评分细则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天宁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评分细则
序号
内容
分值
标准及得分
1
组织领导
(10分)
3
制定村级公共服务管护方案,按规定标准组建专职管护队伍,明确管护队长,落实管护责任。
没有制定村级公共服务管护方案的扣1分,没有成立管护队伍的扣1分。
2
管护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制度,通过公示牌公示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人员和监督电话等。
管护范围、管护内容、告示牌、编号、管理人员、举报电话,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与管护人员签订规范的管护协议,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建立完整的考核记录,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没有与管护人员签订规范的管护协议的扣0.5分,没有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扣0.5分,没有每天巡查记录的扣0.5分,扣完为止。
4
设立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没有设立专项资金扣1分。
5
道路养护
(20分)
按时、按次清扫路面。
每天早7点扫一次,下午1点扫一次,平时每两小时巡扫一次,每发现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
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
主干道有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塑料袋、树叶,视情况扣1-3分;路面有砂石、污泥、土,视情况扣1-2分(3平方米内)。
7
道路两侧绿化带、隔离带无垃圾杂物。
绿化带、隔离带边有树叶堆积,视情况扣1-3分,有白色垃圾,视情况扣1-2分。
8
在道路范围内无摆摊设点、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无打谷晒场、焚烧废弃物,确保安全畅通。
道路范围内有摆摊设点、马路市场、打谷晒场、焚烧废弃物等违章行为,视情况扣1-5分。
9
河道(塘)保洁
河面清洁,河内无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无沉船和废弃船只等。
河面每发现1处点状漂浮物的扣1分;有废弃船只的扣1分,扣完为止。
10
河水清洁,无工业污水,有毒有害物质、畜禽粪便排入河内。
发现有一处工业污水排入的扣5分;发现有一处畜禽粪便排入河水内的扣5分。
11
河坡整齐清洁,无生活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堆放。
河坡发现生活垃圾的扣1分;发现建筑垃圾的扣0.5分。
12
河道畅通,无乱占河面、河岸现象,无乱挖、乱填河道现象。
河道管护范围内有乱堆乱放的,有一处扣0.5分;新增一处违章建筑的扣1分;在河道管护范围内有破坏河坡或河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取土的扣1分。
13
垃圾清运
(15分)
垃圾房表面无乱涂乱画现象,目视无污迹、无油污;周围无异味。
村内中转房、垃圾桶点周围有白色垃圾、树叶、果皮的扣1分;周围2米外有异味的扣0.5分。
14
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不得超过投放口,地面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渍。
农村生活垃圾早上8点清理一次,下午4点清理一次,发现一次没清扣1分;发现一处生活垃圾堆扣0.5分;中转房垃圾高过投放窗的扣1分;责任区域内白色垃圾过多,保洁人员清扫不及时的扣1分。
15
绿化管护
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树木病虫害发生率不超过5%。
树木成活率低于90%的扣1分;树木病虫害发生率超过5%的扣1分。
16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花坛、花带发现一处残缺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7
绿地应无明显杂挂物、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
绿地有明显杂挂物、堆物、堆料、搭棚现象,每处扣0.5分;有毁绿种菜的扣1分。
18
绿化生产垃圾、绿地内水面杂物应及时清除。
每发现一处绿化垃圾堆积的扣0.5分(一小时内无人清扫),扣完为止。
19
公共设施维护(15分)
合理划分功能区,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规定开放时间。
乒乓球室、棋牌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电子信息服务室、警务室缺一项扣1分;没有在规定时间开放、维护、打扫扣1分。
20
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并公示村“两委”基本制度、服务指南和党务村务公开等必要内容。
无便民服务窗口的扣2分;公示的“两委”基本制度、服务指南、四有一责制度、村务公开内容,缺一项扣0.5分。
21
设置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配备显示屏、触摸屏查询机等电子服务设施,并正常使用。
没有电子显示屏的扣1分,电子显示屏没有正常使用的扣0.5分。
22
配备基本办公设备,公共区域应配备便民服务设施。
座椅、阅报栏、老花镜缺少一项扣1分。
23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渗漏、正常运行。
设施周边环境脏乱扣1分;污水处理不达标扣1分。
24
村容整治
供电、通信、照明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主干道路灯发现一盏没亮的扣0.5分。
25
村名标识醒目、美观,与环境协调。
没有村名标识的扣1分。
26
公共场所应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无露天粪坑、畜禽散养。
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的扣0.5分;有露天粪坑的扣0.5分;有散养畜禽的扣1分。
27
无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等,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
村内有违章建筑的扣1分;家前屋后有乱堆放的扣1分,墙面上没有涂白的扣1分;有残垣断壁没有翻新的扣1分。
28
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不得随处堆放和焚烧秸秆。
有堆放和焚烧秸秆的扣1分。
合计
100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