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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行政、事业单位:
按照省、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相关要求,为深化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财政全口径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决定改变原有非税收入拨付方式,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暂存款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支付。该项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时间从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选择财政局、劳动就业管理处、房产管理局、北环路小学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
请各单位及时清理核对历年非税收入结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