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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调整天宁区国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区长和国资办主任担任副组长,明确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工作机制,对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投资项目等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
二是起草《关于深化天宁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企业管理、提升国企运作能力、降低国有企业负担四个方面提出改革意见,明确我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起草《关于明确天宁区国有企业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要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建设、突出由政府主抓,加强行政指导和制度建设,发挥部门职能,强化规范运作。
三是按草拟了《常州市天宁区国资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对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方面提出明确的管理办法。
四是制定出台了《天宁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从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五是制定出台《天宁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常天委〔2017〕41号)总体对国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资格、选拔任用、免职和辞职、培养和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六是会同区人社局制定出台了《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实施意见》(常天委〔2017〕66号),日前和人社局共同起草、修改《区管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的管理办法(暂行)》、《区管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审核认定办法》和《关于做好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将于年内发文实施。
七是积极参与了区委组织部对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考评工作,参与了天建集团对部分职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