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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卓丹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激发我区国企运营活力,提升国企效益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国有企业主要有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促进国企运营活力,提升国企效益方面国资办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政策,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充分发挥天宁区国有企业在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根据区领导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牵头,联合区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在贯彻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汲取我市其它辖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关于深化天宁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天宁区国有企业和负责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文件,并按照总体要求、投资决策、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国资管理等对全区目前已出台及拟出台文件进行了梳理,汇编形成《天宁区国有企业管理办法(讨论稿)》。
二、重视资金安全,提升国企资本收益。成立天宁区国企工作领导小组,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严控投资项目规模,遏制政府性债务的不合理增长。为规范和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开发了债务软件系统,对债务风险进行动态评估预警。
三、加快注入优质资源。深入挖掘各板块的土地、房产、闲置固定资产等资源,重新整合注入区国有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大幅度降低融资成本,拉长融资期限。按照“产权和事权相统一、债务与资源相对应”的原则,对各类存量债务进行科学划转,通过财政资本金注入、支付项目使用费等手段补充资源存量,保持健康、安全的资产负债结构。
四、不断规范国有企业管理。在投资管理方面,拟出台《天宁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着力于规范天宁区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引导国有资本的战略性投资,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人事管理方面,拟出台《天宁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天宁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拟出台《天宁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从制订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依据、原则、内容、范围、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益等方面为加强我区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管理,规范国有企业人员薪酬水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依据。拟出台《天宁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办法》,通过制订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的依据、原则、内容、选拔任用程序、监督等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选拔任用方式、组织选拔程序和退出机制等,进一步强调了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评价,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在绩效考核方面,拟出台《天宁区国有企业和负责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和《天宁区国有企业年度考核评价细则》。在国资监管方面,拟出台《天宁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办法》等办法,维护国有企业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国有企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7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