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为认真贯彻施行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辖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切实保障疫苗质量安全,2017年8月19日,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2家接种单位开展疫苗专项检查。
一是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库存疫苗进行排查。经查,区疾控中心疫苗储存条件符合要求,温湿度监控系统能自动记录相应数据,并设置报警功能。贮存的第一类疫苗由常州市疾控统一配送,第二类疫苗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生产企业委托有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运输条件符合要求。
二是对2家接种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各接种单位均有留存全过程冷链运输记录及同批号《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各接种单位使用的一、二类疫苗由区疾控统一使用冷链车配送,运输过程实时监控温度。同时检查组发现,2家接种单位尚未建立完整、可行的应急预案。
下一步,检查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前期发现问题和隐患的闭环管理,督促各监管对象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温度检测疫苗储藏工作,及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