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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3550”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06号)的要求,为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550”目标,现制定如下流程优化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推行企业名称登记网上自助核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外网申请。申请人进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的“网上登记”模块进行名称预核申请,完成信息录入后即可提交,系统自动将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信息导入内网信息管理系统(二版)。
2.内网审核。登记机关、名称核准机关通过二版对企业名称网上申请进行审查、受理、核准。
3.外网反馈。系统自动将外网申请的企业名称处理环节及处理结果信息导出外网,同时根据申请业务类型及处理结果生成《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申请人可以查询申请业务处理进展情况和结果。
4.合并提交材料。企业设立登记不涉及工商登记前置许可的,申请人可根据《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中的名称核准号直接进行网上设立登记申请。申请人前往登记窗口进行设立登记申请时,在提交企业设立材料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
(二)合并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业务为一个环节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升级改造的基础上,整合公章刻制(备案)业务。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同时受理设立登记和公章刻制(备案)业务,营业执照和公章由综合窗口统一送达申请人。
(三)调整、整合内部登记流程
(1)调整整合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窗口设置,完善配套设施。
(2)集中开发区、雕庄两分局的登记权限。将两分局登记权限集中至区政务服务中心。
(3)调整、下放郑陆镇登记权限,赋予其更多的审批权限。
(4)探索个体工商户在天宁区范围内实行全城通办。
二、保障措施及时间节点
(一)保障措施
成立“3550”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局长、行政审批服务科、各基层分局登记人员组成,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分别由行政审批服务科和各分局登记干部组成。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对企业登记流程的再造,编制最优流程、实现流程、材料、时限的最大压缩;各基层分局抽专人,负责个体工商户全城通办流程再造。
(二)时间节点
(1)争取市工商局授权,下放郑陆分局外商投资企业受理权限(2017年5月)。
(2)冠“江苏”“常州”企业名称网上申请全线开通(2017年7月)。
(3)根据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流程优化方案》,结合天宁区实际,开展审批,收集准备案例,查找环节不足,进行调整和完善(2017年7月)。
(4)集中雕庄分局登记权限(2017年8月)。
(5)集中天宁开发区分局登记权限(2017年12月)。
(6)探索个体工商户全城通办,对于经营范围中不涉及前置或后置许可审批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可以选择任一市场监管分局办理应由其他街道(乡镇)市场监管分局管辖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开业、变更和注销。在天宁、郑陆、兰陵及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4个全区通办自助办理点,添置5台自助办照一体机(2017年12月)。
(7)督察考核、验收(2017年12月)。 附件:开办企业流程图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
开办企业流程图
(3个环节,9件材料,2.5个工作日)
企业名称登记网上自助核准,自行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自助办理,不计入环节)
企业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并办理公章刻制和备案手续
(区市场监管局,2个工作日)
在银行开立公司账户
(市各商业银行,0.5个工作日) 在国税部门领购发票
(国税窗口,0.5个工作日)
需要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登记环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住所使用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
二、开设银行账户环节:
1.《营业执照》正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