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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吕欣龙代表:
您好!
关于您所提进一步强化对“养生院”等机构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科室积极做好“建议”答复工作。目前,以“养生院”等类似名义,忽悠老年人听养生知识,实则是推销各种保健品,骗取老年人钱财。近几年,此类投诉举报,逐年增多,并且逐步出现“管不尽,理更乱”的现象。
今年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常州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保健品会销专项整治,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也适时地制定了《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保健食品的会销行为,为期半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检查整治阶段,通过排查走访摸排保健食品会销情况;二是案件查办,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三是规范提高,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我局将通过此次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使保健食品会销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同时,也非常感谢吕欣龙代表您给我局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将继续履职尽责,实干为民。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