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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管理和绩效考核,促进其加强研究能力建设、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市科技局委托常州市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对我市2016年度立项的市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并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给予支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市科技局2016年度立项的市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常科发【2016】137号文,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评估依据
按照《常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办法》、《常州市科技评估规范》、《常州市科技计划与项目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的要求,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数据和材料为主要基础信息,综合专家评审意见,提出评估结论,择优给予支持。
三、进度安排
1、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11日17:00时,各承担单位申报评估材料;
2、8月14日至8月18日,专家组评估,并提出结论;
3、8月下旬,根据专家组评估结论,择优予以支持。
四、工作要求
参加本次评估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17年8月11日前,根据下发的申报材料(空白电子版,详见附件2),认真填写,并打印成书面形式,按照申报材料中的顺序(执行情况总结、执行情况调查表、相关附表、附件材料、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签章后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农社处。用于佐证调查表及附表中内容的相关附件需在申报材料中同时报送。申报材料中的相关数据如无法提供有效证明附件的,则视做无效。承担单位应对送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局农社处:85681539
材料送交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621房间
邮编:21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