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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及江苏省、常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区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天宁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中心组成人员
主 任:陶建平(兼)
副主任:周莉、王静艳
成 员:袁文娟、施亚芳、贺令翔、葛小国、潘雅萍
天宁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常州市光华学校,办公室主任:王静艳(兼)。工作人员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落实,专职人员所需编制在常州市光华学校内部调剂解决,兼职人员由指导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二、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对天宁区特殊教育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发展途径,搭建国内外、省内外交流与合作平台,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特殊教育决策咨询做好服务,促进天宁区特殊教育的创新与发展。
2.指导普通中小学开展特殊需要学生的教育安置、随班就读、医教结合、送教上门、资源教室建设等工作。
3.建立由医生、心理咨询师、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库,引进评估系统,开展特殊儿童的甄别、评估与康复训练指导,为特殊学生的教育与康复提供服务。
4.研究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组织开展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做好全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加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
5.建立区特殊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与区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协调工作,对全区特殊少年儿童档案信息进行有效管。
6.建设和维护天宁区特殊教育资源库,为相关教学人员、康复服务人员、学生及家长提供辅导、咨询、远程教育等专业支持。
7.为全区残障少年儿童提供康复支持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
三、经费保障
区教育文体局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提供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做到专款专用。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7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