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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各街道经发科: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做好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经信运行〔2017〕220号),现将《关于做好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苏经济运行〔2017〕469号)(以下简称《通知》)、《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7〕14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职能,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报送时间节点为:2017年9月20日报送综合治理部署开展情况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5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镇、各街道经发科请明确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人员,于7月20日前报我局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韦琦
联系方式:69660586
常州市天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