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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2015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材料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5]19号)及《关于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苏财工贸[2015]126号)、《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6]13号)等文件规定,明确申报主体、申报事项和相关工作要求。
二、相关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按申报指南的要求,向区经信局申报项目。
2、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项目材料。
3、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对本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联合行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经信委。
三、已安排情况
序号
单 位
资金
指标
文 件 号
备 注
1
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0
财工贸(2016)164号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指标(第八批)
2
江苏长定制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32.64
3
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41.68
4
常州假日外事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10.4
5
常州市聚车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14.4
合 计
899.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