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2017年,天宁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遵循以人为本,牢记发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为指导,围绕“两聚一高”主攻方向,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实施“民生共享”战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民生服务供给,全面打造天宁民生改善“升级版”。
一.强化基本民生托底保障
1.提高救助水平。按照市统一部署,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托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推动社会救助由碎片化、粗放式向系统化、精准式转变;打造标准化的街道(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探索实用性强、融合度高的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模式。进一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确保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2.深化“救急难”工作。全面实施天宁区《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强化“救急难”意识,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综合救助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低保、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融合部门力量,动员社会参与,优化救助流程,增强救助时效。
3.加强防灾减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灾前预防和灾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健全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应对机制,强化防灾减灾宣传和演练,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推进“自然灾害综合责任保险”扩面增项,重点配合做好基本信息资料收集及宣传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受困群众的生存权益。
二.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4.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覆盖率分别达60%、36%,助浴点达3个、新建助餐点35个。培育1个以上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利用闲置的学校、村集体用房或其他闲置房屋,改造建设村级“邻里互助中心”,农村基层养老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继续推进适老小区改造工程,在全市率先建成一批示范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适老住区。
5.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统筹推进养老床位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48.5张,护理型床位、社会力量举办床位分别占总床位的54%、60%以上。继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重点盘活公办敬老院资源,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比例达到4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2%以上。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精神关爱、文艺巡演等一批服务项目。
6.加快养老服务发展。贯彻落实《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求,深化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成效,大力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养老服务企业,完善养老产业链条。组织开展全国第八个敬老月、江苏省第三十个敬老日活动,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爱老氛围。提升老年精神关爱内涵,开展养老知识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行动。
三.发展慈善福利服务事业
7.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落实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供养标准机制。继续对70岁以上独居、80岁以上空巢老人提供邻里结对守护服务,对特殊空巢老人签订关爱照料协议。全面实施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全区困境儿童社会救助督导员队伍建设,建设广域、高效的困境儿童督导与救助网络。
8.着力发展慈善事业。探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支持举措,贯彻落实《慈善法》和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开展各项慈善募捐和慈善活动。加强慈善超市建设,充分利用“慈善超市”平台,做好节日物品配送工作。加大慈善救助力度,探索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慈善救助模式。
四.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9.深化社区治理体制。巩固“实验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创新多维度考核,鼓励差异化发展。全面推行“社区管家”工作管理制度,完善社区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增效”,提升分类管理服务水平。
10.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优化“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强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全面建成街道中心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回收行政性事务,促进社区回归自治和服务本位。规范社区为民服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科学合理设计为民服务项目,实现居民需求与为民服务项目的有机结合。
11.全面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强化新周期社工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分层分类培训,全面提升团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社区自治,不断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探索“微自治”路径,推动民主自治向村(居)民小组、城市小区和自然村延伸。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年内每万人持证人数达8.5个。
五.实施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12.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提升工程,完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有序推进社会组织“三合一”登记管理基础信息采集和档案库完善。 13.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优化区、街道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活动,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养老领域、社区服务等社会组织。 14.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结合区域实际,编制《社会组织管理手册》,细化完善社会组织准入、退出、登记、发展等具体管理机制,以制度化形式指导基层规范推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壮大。
六.提升双拥优抚工作水平
15.推动双拥创建工作。抓好新一轮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区)的考评、申报工作,严格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通过“军民道德讲堂”、“兵妈妈说唱团”、军民“广场文化周周演”、国防教育基地、网络媒体、大型电子屏、街道路边广告牌和宣传橱窗等载体进行双拥宣传教育。充分动员社会组织、行业、企业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服务。
16.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市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调整伤残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定期抚恤金和1—4级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组织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医疗巡诊和精神抚慰,提升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组织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及认证工作, 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认证率达100%、数据核查率超100%。扎实做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开展烈士公祭、关爱革命功臣活动。
七.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7.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促进地名普查成果应用转化;落实地名文化建设和历史地名保护,启动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开展平安边界创建,进一步规范界线管理。
18.深入实施殡葬改革。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实现乡镇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80%;加强经营性公墓规范管理 ,出台三年实施方案,经营性公墓全部通过ISO900: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9.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婚姻登记处等级评定;完成1970-1989年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化与婚姻行业协会组织的合作,推广倡导健康文明婚姻家庭观。
20.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互联、互动的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实现共建共管、群防群治;深化“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源头预防和属地分类救助管理。
八.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1.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人员的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增强广大民政干部的党性原则意识、组织纪律意识、群众观念意识、服务大局意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以大讨论、大走访、大转变、实干为民为主要内容的“三大一实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22.提升法治化水平。深化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完善民政权力清单,认真履行法定民政职责;深入抓好民政法制学习、宣传和教育,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好民政对象的权益。
23.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议事、决策、人事、财务等民政各项管理制度,理顺和优化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
24.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加强民政文化建设,拓展与各类媒体媒介的深度合作,突出主题宣传,打造天宁民政特色品牌,扩大天宁民政的社会影响力。提高重大、紧急事件的舆情应对能力。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