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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民政部门主管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负责辖区内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主管我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发放,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五)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社会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
(六)拟定全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和意见。承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建设。
(八)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和城镇“三无”对象、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九)负责全区婚姻管理工作,承办结婚、离婚登记,组织婚姻法律咨询、宣传,管理好婚姻档案资料。
(十)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接收和下拨民政专项经费,指导监督街道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二)负责有关民政业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受理来信来访。负责民政工作对外合作和外事活动。
(十三)拟定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区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社会救助和救灾科
(三)社会福利和彩票科
(四)双拥优抚安置科(双拥办)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三、2016年区民政局工作总结: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凸显民政职能
完善民生保障体系。严格执行低保、孤儿、五保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范运行社会救助,坚持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低保动态管理原则。
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贯彻落实《天宁区临时救助制度》,优化救助流程,融合部门力量,广泛动员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救急难”工作。
充分发挥慈善的补充救助作用。借助“慈善超市”平台优势,重点救助城市低保家庭中急、难、病、孤、独等生活困难人员;不断扩大资金筹措渠道,全力打造天宁慈善亮点。
(二)创新社会治理,把握民政定位
纵深推进“实验区”建设。天宁区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上迈出了关键之步,实现了党组织统领下社区工作力量由“分散”到“聚合”的跨越、多元化理念下社区治理模式从“单一”向“复合”的升级、信息化支撑下社区服务方式从“传统”向“智能”的发展、民主化环境下社区自治模式从“替民”向“由民”的转型、综合性体系下社区效能评价从“基础”向“精细”的优化。
构建和谐社区。推动社区用房功能提升,改扩建一批社区用房近10000平米;巩固减负增效成果,完善社区“三大站”功能,严格实施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部门事项进社区加强源头管控;召开换届工作动员和培训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村(居)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通过程式化管理,推进协商民主程序规范化;推进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新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加各级公益创投活动,获创投资金35万元。
(三)完善养老服务,助推民政事业
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升工作。制定实施养老机构消防提升整改方案,组织招标、项目施工,同时将6家有消防手续、但没有房产证的养老机构通过房屋安全鉴定的办法统一纳入提升范围。
积极参与“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梳理近年来各级养老政策50多条,持续关注各街道养老项目的落地,与各街道做好对接,为养老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
全力推行“居家养老标准化”试点项目。始终围绕“示范引路、分步推进”方针,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与试点合作单位多次调研、讨论、协商,最终形成了天宁区“5+x”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了国标委的中期评估工作。
(四)贯彻发展理念,激发民政活力
开展新一轮双拥创建工作。深化双拥文化建设,大力宣传传承弘扬长征精神;开展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活动,合计发放慰问金34.6万元;与区人才交流中心共同组织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班中式面点培训。
创新发展社会事务。加快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级改造提升,完成青龙街道龙福宫公益性骨灰纪念堂的等级评定,落实市殡葬惠民政策;组织开展了全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妇女与老人的专项普查并完成全省信息平台相关数据的填报录入。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学、做、改三个重点,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推动现代民政事业发展、践行民政工作宗旨、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2016年民政局(老龄办)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为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常州市天宁区老龄办的合并决算。
(一)收入总计7325.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7214.48万元;
2.其他收入111.15万元。
(二)支出总计8098.81万元。包括:
1.从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5.02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13.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8.75万元;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570.92万元、项目支出6527.89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区级财政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是指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机关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区级财政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计4.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95人。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会议费支出0.28万元,培训费支出1.6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与2015年度基本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