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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青竹苑六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青街〔2017〕1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安置青龙街道朱家、青龙、华严村拆迁户的拆迁安置问题,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青竹苑六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单位负责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北至青龙苑现
状住宅,南至青龙西路,西至横塘河东路,东至青龙中学。规划用地面积650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151平方米,建设9幢高层住宅,配套建设2幢商业及配套用房,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76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8323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6250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1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388平方米。同步实施健身广场、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地、地下室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4628.3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017-320402-79-01-556338 )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