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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青洋路与凤凰岛北路西南角地下车库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建〔2017〕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基础配套功能,原则同意常州凤凰驿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青洋路与凤凰岛北路西南角地下车库项目。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雕庄街道,建设地下一层停车库、配套用房等,建设停车位70个,同步实施车行坡道、供电、给排水等综舍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299.71万元,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50-01-55218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