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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凤凰岛北路(远华纺织-青洋路)北侧沿河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建〔2017〕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居环境,原则同意常州凤凰驿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凤凰岛北路(远华纺织-青洋路)北侧沿河景观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雕庄街道,东至青洋路、南至全民健身中心、西至远华纺织、北至大运河。项目占地面积23210平方米,主要对凤凰岛北路(远华纺织-青洋路)北侧沿河地段进行景观绿化建设,绿化面积2321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776.21万元,由常州凤凰驿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50-01-55218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