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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郑陆镇关于上报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村庄
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17〕1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治理范围为宁河村、梧岗村、徐家村和羌家村4个行政村,面积为14.05平方千米。主要建设 4个行政村(宁河村2个自然村、梧岗村3个自然村、徐家村1个自然村、羌家村5个自然村)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11个自然村建设“A/O+MBR+人工湿地”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11套,总处理能力288立方米/天,共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8704米。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637.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2.46万元,其他费用14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82.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7〕第10004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7-320402-91-01-548076)
附件:/uploadfile/cztn/2017/1130/20171130164049_40181.docx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