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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郑陆镇龙溪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17〕1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龙溪河生态环境,原则同意由你单位负责实施郑陆镇龙溪河综合治理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郑陆镇焦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9400立方米,购置水生态修复机(IMA技术)1套,敷设河底微曝气D32PE管900米,河床间断铺设火山石25立方米,新增1台200立方米/时潜水泵,垃圾箱6只。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9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1.5万元,其他费用17.4万元,基本预备费8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备案号:201732040200000181};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02-91-01-55150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