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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你单位常天法〔2017〕68号《关于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完善天宁区人民法院服务功能,拟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功能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08号,总用地面积172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723.98平方米,本次改造新建建筑面积1441.8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是将原辅房二层扩建为四层,同步实施诉讼服务中心的三、四层功能改造提升。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9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7万元,其他费用275万元,基本预备费46万元。资金来源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自筹。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备案号:201732040200000131};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02-91-01-52962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