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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东南陶瓷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建〔2017〕3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东南陶瓷城雨污水排放设施,原则同意东南陶瓷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凯创建材商城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中吴大道南侧,东南路东侧。对东南陶瓷城内雨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其中:
1、污水管网工程:管径DN300、管长1340米,管径DN400、管长1000米。
2、道路恢复工程面积501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875.37元。资金由常州凯创建材商城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59-01-54772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