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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呈报丰收路(河横路-中心河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苏舜投〔2017〕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原则同意丰收路(河横路-中心河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天宁区郑陆镇,道路西起河横路,东至中心河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标杆等)。其中:
1、道路工程:道路总用地面积29993平方米,总长1855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
2、桥梁工程:建设桥梁2座,1座位于新沟横河上(单跨跨径13米,桥宽16.9米),1座位于申浦河上(单跨跨径20米,桥宽16.9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242.7万元。资金由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50-01-54393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