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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天宁区郑陆镇舜南闸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17〕10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原则同意天宁区郑陆镇舜南闸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老舜河和新沟河交汇处,主要建设舜南闸站,闸站泵室为2孔,设计排涝能力Q=4m³/s,安装800ZLB-125型直立式轴流泵2台,配套YSL4503-10(115KW)电机,单泵流量2m³/s。设4米宽节制闸,采用平面钢闸门,配套手自两用螺杆启闭机。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75.54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91-01-542785 )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