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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查家湾美丽乡村水巷邻里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苏舜投〔2017〕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营造宜居乡村氛围,原则同意查家湾美丽乡村水巷邻里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天宁区郑陆镇,东、北至舜过山,南、西至新沟河,对该区域内的民房进行立面改造,并重点打造水街板块。实施民房立面改造495户,对水街沿线河道防护栏杆、地面铺装(含房前屋后生态铺装)、景观小品、绿化等生态环境改造,共1386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628万元。资金由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47-01-54222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