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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黑牡丹科技园17#、18#生产研发楼装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弘字〔2017〕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检验检测项目的使用要求,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黑牡丹科技园17#、18#生产研发楼装饰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洋路东侧、龙锦路北侧。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黑牡丹科技园内17#、18#生产研发楼(地上三层)共计1749.77平方米进行室内装修,工程内容包括室内地面、天花、墙面等装修。其中:17#建筑面积662.8平方米(一层209.4平方米,二层238.2平方米,三层215.2平方米);18#建筑面积1086.97平方米(一层、二层和三分别为362.3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22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万元,基本预备费20.7万元。资金由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备案号:201732040200000116};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7-320402-50-01-53750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