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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迎春花园步行街大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建发〔2017〕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市民出行安全,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迎春花园步行街大修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天宁区迎春步行街西段、前后北岸道路、唐家湾至前后北岸连接道路进行大修。迎春步行街西段现铺装路面全部挖除,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合料(AC-13C)+6cm中粒式沥青混合料(AC-20C)+20cmC25砼+10cm碎石找平层;前后北岸道路为仅对破损道板进行更换(8cm花岗岩道板+3cm1:3水泥砂浆);唐家湾至前后北岸连接道路拟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合料(AC-13C)+6cm中粒式沥青混合料(AC-20C)+1cm稀浆封层+32cm水泥稳定碎石+20cmC25砼+10cm碎石找平层。
三、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其中迎春步行街西段100万元,前后北岸道路50万元,唐家湾到至前后北岸道路30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自筹解决。
四、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7-320402-78-01-53531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