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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报批青竹苑B地块二期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开管〔2017〕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安置基地内勤丰村委、青峰村委及基地外勤业村委拆迁户的拆迁安置问题,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青竹苑B地块二期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单位负责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经济开发区,东至青竹苑B地块一期、西至业丰路、北至青业路、南至新堂北路。规划用地面积45938.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000平方米,建设8幢高层住宅,配套建设2座小区变及地下室,同步实施环境绿化、地面道路、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2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5018.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017-320402-81-01-531169 )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