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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雕庄街道办事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大明路(中吴大道—天宁界)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请示》(常天雕街〔2017〕4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大明路(中吴大道—天宁界)道路建设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雕庄街道,道路北起中吴大道、南至天宁界新运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建大明路(中吴大道-天宁界)道路,道路路基全宽41米,道路两侧各设置20米绿化带,中央分隔段4米,路缘带2×0.5米,行车道2×3×3.75米,非机动车道2×4米,人行道2×2.75,绿化带2×20米,主线设置大桥一座,长125米,项目路线全长495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065.04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79-01-52544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