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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兰陵街道办事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童家浜河道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兰政〔2017〕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周边居民居住环境,提升河道水环境,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童家浜河道清淤工程。
二、项目位于复兴村委,东至吴家村泵站,西至串心河河道。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河道清淤工程总长820米,清淤土方19400立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186.6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8.35万元,基本预备费16.97万元,临时工程费21.84万元,独立费用19.47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项目从2017年11月开始实施,建设期限为2个月。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备案号:201732040200000079};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7-320402-77-01-52402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