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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天宁区红梅街道红梅新村内河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红办〔2017〕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周边居住环境,提升周边区域的整体景观效果,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天宁区红梅街道红梅新村内河整治工程项目,并由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二、项目位于红梅街道红梅新村社区境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河道清淤工程总长456米,清淤土方1630立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33.8万元。其中:工程费30万元,监理、审计费用3万元,勘察设计费用0.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项目从2017年6月开始实施,建设期限为7个月。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备案号:201732040200000048};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7-320402-79-01-51453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