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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红梅街道红梅新村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红办〔2017〕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红梅新村小区人居环境,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红梅街道红梅新村综合整治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梅新村社区,东至飞龙东路、南至丽华北路、西至竹林东路、北至竹林南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包括修复小区路面4370平方米、道板更新830平方米、疏通下水管300米、增设基础设施400个(垃圾桶300个、警示桩100个)、新建公共绿地450平方米、店招店牌出新500平方米、改造1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四、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0万元,监理费用8万元,勘察设计费用10万,其它费用1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五、实施计划。项目从2017年3月开始实施,建设期限为9个月。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备案号:201732040200000037};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七、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7-320402-79-01-51170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