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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常凤建〔2017〕6号《关于青洋路与凤凰岛北路西南角绿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历史文化底蕴,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青洋路与凤凰岛北路西南角绿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并由常州凤凰驿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洋路与凤凰岛北路西南角,规划总用地面积8536.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5.83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和中共武进县委第一次支部书记培训班旧址移建工程,同步实施室外道路、场地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4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7.7万元,其他费用99.2万元,基本预备费67.7万元。资金来源为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请按照市文物局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017-320402-81-01-51099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