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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贺家塘河拓浚工程(新堂北路-竹林北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青街〔2016〕1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河网,提升区域环境建设,原则同意由你单位负责实施贺家塘河拓浚工程(新堂北路-竹林北路段)。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新堂北路南侧、竹林北路北侧、龙锦路东侧、新一路西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工程、护岸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新开河道总长约472米,底高程1.0米(吴淞基面)、河道底宽8.5米、河道边坡1:3、护岸口岸20米,护岸墙后斜坡及河岸同步实施河道两侧绿化。
三、主要技术标准
1、该工程属于二级内河,工程排涝标准为区域20年一遇,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3级。
2、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143.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4.97万元(包括绿化景观工程300万元),临时工程费用24.28万元,独立费用119.59万元,基本预备费54.44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6〕34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610003号);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6〕第09003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02-79-01-50622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