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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凤凰新城道路节点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凤建〔2017〕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道路景观,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凤凰新城道路节点景观提升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凤凰新城,对5个道路节点进行景观提升,保留现状较好的植物,增加花灌木丰富植物景观层次。
项目总用地面积16551平方米,其中改造提升绿化面积16543平方米,步道面积8平方米,涉及土方12621立方米,现状均为现有绿地,不涉及新增用地。
分别是:中吴大道与凤凰路交界处东南角绿化面积3287平方米;中吴大道与大明南路交界处东北角绿化面积3200平方米;光华路与凤凰路交界处东南角绿化面积2434平方米;劳动东路与大明路交界处西北角绿化面积4822平方米;雕庄路与离宫路交叉口绿化面积280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494.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4.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74万元,基本预备费44.96万元。资金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备案号:201732040200000002};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6-320402-78-01-52778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