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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丁塘港西路(北塘河—龙锦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建发〔201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丁塘港西路(北塘河—龙锦路)建设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青龙街道与郑陆镇交界处,丁塘港两侧。项目总用地80167平方米,约合120.2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
1. 道路工程。总长3397米,标准路段红线宽度为20米。
2. 桥梁工程。建设3座桥梁,1 号桥跨越规划丁狄河(规划河道蓝线宽15 米),2 号桥跨越规划丁塘港(规划河道蓝线宽50 米),3 号桥跨越规划横塘浜(规划河道蓝线宽15.5 米)。
3. 同步实施相应的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标杆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2173.11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78-01-501882 )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