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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北塘河整治遗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苏舜投〔201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北塘河整治全线达标,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北塘河整治遗留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北塘河桩号0+000~0+430段(石埝桥以东段)两岸和桩号8+462~8+610段(郑陆桥以东段)北岸,包括防洪墙建设、建筑物工程和沿河雨水口截流工程建设等。
1、桩号0+000~0+430段设计沿线新建防洪墙(与新沟河防洪墙相连接),并拓宽河口至规划标准;河道南岸现状依靠沿常郑路东侧的排水沟汇水后排入北塘河,出水口在石埝桥下,防洪工程建成后,为满足区域排水需求,设计在现状排水沟处新建排涝泵站;北岸现状支浜处口门需封闭,拟新建门口节制闸。
2、桩号8+462~8+610段拟沿河新建防洪墙并同时沿墙后建设截流管道。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389.4万元。资金由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76-02-50027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