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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天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天宁区出台了《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天政办〔2017〕65号),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公立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以及例外规定,建立了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区政府所属部门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要实行公平竞争审查。
目前,天宁区正在积极抓好落实,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