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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防汛防旱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分工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灾种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不断提高防汛防旱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筑牢稳固防线。
二、明确职责
(一)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拟订防汛防旱有关政策、工作制度等,及时掌握全区汛情、旱情、灾情、工情并指挥协调我区防汛防旱应急抢险工作,统一调度区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二)郑陆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职责
制订防汛防旱年度工作计划,将防汛防旱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社区;加强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设施的长效管理,确保用得好,用得上;组织开展辖区内防汛防旱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能直接处理的应报告区防指;负责辖区内防汛防旱、抢险、救灾指挥协调,研究总体调度方案;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
(三)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应急办: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旱相关工作;接待上级防汛防旱工作指导组。负责防汛防旱应急信息的传递和报送;协同做好防汛防旱检查、防汛防旱宣传、预案演练等工作;参与灾后评估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支援地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与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区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区内各媒体加强全区抢险救灾的宣传报导;在紧急时期,各类媒体要滚动播放台风、暴潮、暴雨信息;加强抢险救灾动态信息的宣传报导;宣传防灾避险知识,提高公众自救能力;负责接待上级宣传、新闻部门和新闻记者的采访,负责统筹全区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图片录像资料和专题片等。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防洪建设、修复水毁工程等项目的审查报批;负责所辖范围各旅游企业与场所的防汛安全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关闭野外旅游、休闲场所,做好游客安全转移安置工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工业企业内的排水管网设计及疏通工作;协调工业企业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生产自救等工作;及时提供全区工业企业灾害损失情况统计。
区教育文体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安全,组织、指导、监督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汛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及地下管网的完善设计工作,要求排水设施符合防洪排涝标准;做好所辖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及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防洪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紧急情况时,经区防指批准,发布学生转移、学校停课等通知。
区民政局:协助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临时安置、生活救助;组织救灾捐赠和救助物资储备等工作,负责应急救灾款物的筹集、使用、管理和发放工作;指导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和调拨防汛防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经费。
区建设局:与市城乡建设局加强沟通,确保排水畅通和防汛安全;核定职责范围内市政设施等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送区防指。
区城管局:负责城市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防汛防旱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单位和业主落实广告牌等高危设施的防汛措施;在台风到来前组织督促业主拆卸高危设施及其他易倒塌、悬挂、易脱落等物品,对可能危及周边的设施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清除集水口阻水;在紧急防汛期,加强路面巡查,发现街头流浪人员时,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流浪人员的劝返和遣送。
区农业(水利)局:负责全区防汛防旱规划的制订和监督实施;部署全区防汛防旱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提供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信息,做好洪水的调度。制订全区防汛防旱应急抢险措施和应急处理及水毁工程修复计划;提出抗灾所需经费、物资、设备等方案;负责防汛防旱工程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所辖防汛防旱工程的及时安全运行;负责抗灾保灾,及时组织好灾后的农业布局安排和种子调运等工作,确保市场正常供应。
区卫计局:负责灾区灾民和防汛防旱抢险人员的医疗救护,实施疾病控制、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等应急措施,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负责灾区饮用水安全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医疗卫生、疫情防治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防汛防旱安全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对灾害次生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环境破坏开展应急监测,分析并提出环境污染控制和处置建议,监督指导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区安监局:组织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预防自然灾害影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灾害性天气时,根据区防指要求,加强督促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
区房管局:负责城市低洼易涝地区危旧房屋、地下管网的改造和治理;负责城区危房的检查、抢修,安置灾民临时住房。
区统计局:统计全区各行业受灾情况,负责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报区防指,为下阶段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参考,为领导科学决策、分析防御重点提供依据。
区民防局:负责做好民防设施防洪排涝工作,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民防设施安全度汛;加强民防指挥通信平台的维护和管理,根据情况需要,随时做好加强防汛防旱通信保障的准备;必要时,开放民防设施用于安置、疏散灾民;组织民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队伍参加抢险救援。
公安天宁分局:负责维护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抢救与护送遇险群众安全转移,必要时采取强制转移;加强路面巡查,发现街头流浪人员,及时劝返或遣送至民政部门。
天宁交警大队:负责维护防汛交通,在紧急防汛防旱期实施交通管制,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国土天宁分局:负责全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协助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山地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预案的制订、监测、勘察和预防、警示工作,建立巡查报告制度,落实巡查责任人,建立应急抢险方案;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险情及灾情统计。
人保常州天宁支公司:做好受灾投保单位和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在灾害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和个人做好各类财产的防灾工作,并积极开展防汛防旱保险。
其它部门:除搞好本部门的防汛防旱应急抢险工作外,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区防指下达的有关任务,积极协助和支持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搞好全区的防汛防旱应急抢险和救灾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镇、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防汛防旱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防汛防旱,研究解决防汛防旱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汛情发生时要及时启动预案组织应对。
2.强化整体联动。全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讲政治,讲风格,讲纪律,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要加强联络,通报汛情,以便在防汛防旱紧急时支援抢险。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安全度汛。
3.强化纪律约束。强化依法防汛,严格实行有关防汛防旱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区防指的统一调度,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推诿扯皮、阳奉阴违等情况出现,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天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7年7月6日
常州市天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