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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农经站、各相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规范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农村“三资三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2015年、2016年省、市下达的所有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重点检查2016年财政扶持项目,包括星级合作社以奖代补项目。
二、检查内容
农民合作社方面:包括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筹措情况,财政资金落实情况、扶持资金量化情况、财务记载情况等。
家庭农场方面:包括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筹措情况,财政资金落实情况,财务记载情况等。
检查内容具体见附表。
三、检查方式
依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对照2014年、2015年、2016年省、市下达的所有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名单,由郑陆镇农经站统一组织检查,逐个项目过堂,认真填报表格内容,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表格汇总后报本办农经科,同时上报书面检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镇农经站应落实责任分工,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检查工作。要逐个项目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积极整改;对管理薄弱环节,要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1. 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落实情况填报表
2. 星级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项目落实情况填报表
3. 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落实情况填报表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一
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落实情况填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年度: 资金级别(省级或市级)
注:(1)项目年度,指项目实施时间,注明是2014年、2015年还是2016年。(2)2016年“先建后补”类项目可免填项目内容。
附件二
星级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项目落实情况填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度:2016年
附件三
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落实情况填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