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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农经站、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更好地指导我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创新农民合作社监管服务的手段和方式,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促进农村“三资三化”工作上新水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运行异常的农民合作社(不包括社区股份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和富民合作社,下同)开展清理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排查对象
重点清理排查两类农民合作社:
1. 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最近一年内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或者最近两年内经营活动不正常,以及最近两年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公示的合作社。
2. 近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诚信较差,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媒体曝光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合作社。
二、排查程序
此次清理排查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提出运行异常名录名单,交区委农工办审核。对排查不合格的,统一编入天宁区农民合作社运行异常名录。
三、时间安排
1. 镇(街道)农经站清理排查。7月底前完成。
2. 区委农工办审核。8月底前完成。
3. 建立天宁区农民合作社运行异常名录。
四、有关要求
1. 开展农民合作社运行状况清理排查工作,是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的必要手段和重要举措,镇农经站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对辖区内合作社逐一筛选和审查,区委农工办将严格把关、严格审核,采取抽查的方式到实地进行情况核实,确保把运行状况异常的合作社全部清退。
2.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从2017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农民合作社清理排查工作,清理排查结果在合作社年报中标注说明,并纳入天宁区农民合作社运行异常名录。进入运行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如确实已经重新恢复正常运行,则应及时向所在地镇(街道)农经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方可移出运行异常名录。
附件:天宁区农民合作社运行异常名录(样表)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
天宁区农民合作社运行异常名录
序号
农民合作社名称
理事长
姓 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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