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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执法大队、区环卫处、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天宁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天宁区妇女儿童
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宁区“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天宁区“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圆满完成规划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指标和实事项目,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结合“十三五”期间天宁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天宁区“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天宁区“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妇女建功立业和提升妇女素质工程、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和完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增强妇女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为促进社会和谐和我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妇女组织自身建设
1. 把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建的总体规划,成立区城管局妇女委员会,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
2. 建立完善局党委与妇联的联系对接机制,注重妇女组织的培养、发挥女干部的源头作用和活动优势,搭建优秀女干部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平台。
3. 将一批组织能力强,热爱妇女工作的优秀女干部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形成一支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妇女工作团队。
(二)重视加强妇女人才队伍建设
1. 将女性人才培养纳入中长期人才规划,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培养工程,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女干部培养计划,采取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兼职聘用等多种办法,建设高素质的女干部队伍。
2. 重视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队伍以及每年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一定比例。
3. 有计划安排女干部到基层一线经受磨练,提高工作能力。不断为行政服务窗口、12319城市管理热线平台等女性较多的窗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 创新队伍用人机制,一线执法队伍适当增加一定的女性比例,用柔性执法、和谐执法来较好地提升执法效能。
(三)加大宣传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 组织妇女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
2. 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禁止针对妇女儿童的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并为妇女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
3. 组织文体活动,活跃气氛,排解压力,强身健体;加强对女性、孩子教育等方面的心理辅导与培训,增加女同志的相互交流沟通,进行排压。
(四)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制度
1. 建立妇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保障水平;妇女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率均达到100%;提高妇女的医疗保障水平。
2. 强化对儿童的安全保护意识,减少溺水、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对儿童造成的意外伤害。
3. 对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构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环境。
4. 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防止和减少生育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并实行专人负责。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网络,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抓落实。
2. 加大组织宣传。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级人员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城管系统职工对妇女儿童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激发广大女性职工的工作热情。
3. 强化贯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该发展规划的实施,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仔细研究本部门与妇女儿童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指标,积极主动与妇联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