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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宁区城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精神,努力营造更加和谐规范的城管执法环境,进一步提升城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大法制教育培训的力度,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努力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二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认真梳理城管权力清单,确定权力边界,明确工作职责;四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中心组学法、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开展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在全区城管系统范围内举办了共12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大队长、中队长以及各中队法制员等,并邀请了天宁法院、检察院的法官和检察官做专门的依法行政讲座,2人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局机关全体公务员以及执法大队全体正式队员参加了全省第五届“万人学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网上答题,通过深入贯彻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
2016年,城管执法办案所有案件均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维持决定;行政诉讼案件4起,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起,暂未开庭审理的1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规定出庭应诉。今年城管全年无重大决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无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执法案件没有被判撤销、变更等情况。
二、科学管理与创新方法并重,深化队伍规范建设
(一)做到督查考核更全面
开展全面督查,主要针对队员执法效能、执法技能和部门的行政效能等方面。按照“星级队员”考评方案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落实督查考核,健全中队督察员、大队督察股、大队领导三级督察体系,不定期督察、重点抽查、每日巡查,落实每月通报制度,对督察结果实行月评比、月通报。
(二)做到培训形式更多样
组织正式队员和协管员骨干分两批进行集中封闭式培训,在提升队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同时,锤炼过硬的作风和纪律。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培训教育,并将廉政文化教育、心灵管理等相关内容融于日常培训之中,提高队伍素养。针对执法实务中法规适用、执法取证、材料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月定期召开法制员会议,集中讲解,查漏补缺、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水平。针对队员反映较多的疑难问题以及典型案例,组织专题讲座及研讨会,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执法队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做到宣传载体更丰富
推进依法治国不能只靠执法部门,更需要全民意识的提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遵法、守法的意识,促进社会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加大宣传力度,全年在各类媒体发表的宣传报道共167篇,其中,常州首例以移动支付手段缴纳罚款、城管队员女儿画画暖人心等事件被省、市级报纸、电视台等媒体纷纷报道,群众反响强烈。取得了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改善了城管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四)做到执法改革更靠前
面对城市管理执法要求和即将到来的执法体制改革需要,我局居安思危,提前谋划,力求执法改革平稳过渡。一是按照“大队善建、中队能战”的执法队伍建设思路,将大队工作由原来偏重一线执法调整为队伍管理与一线执法并重,加强对各属地中队的配合、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特别是突出大队对中队日常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督查力度,强调结果导向,将督查结果与队员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挂钩,不断增强一线中队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综合性强、反应迅速的执法力量,缩短执法半径,提高执法效率,使整个执法队伍“行为规范、执行高效、群众满意”。二是因地制宜,向上级申请拟在郑陆镇、青龙街道试点设立城管行政执法分局,落实执法编制,充实队伍力量和装备力量,实现我区城乡管理网络的全覆盖。今年9月开始,执法大队派驻三名正式队员到郑陆镇,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执法,通过构架管理、监督、执法“三位一体”的城管执法体系,逐步规范镇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截止目前,派驻的执法中队已经就郑陆老百姓反映的各类城市管理违章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情况及时取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屡教不改的无照流动经营、店外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开单处理。
三、行政指导与规范执法并重,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一)“执法通”软件系统再次提升和完善
在软件系统中完善执法模块,增加队伍管理模块和办公模块,并增加手持智能终端数量。创建广告基础信息库,为今后商户的集中整治、管理提供信息基础。进一步提升队伍行政效能、队员办案效能和案件质量。
(二)健全完善行政指导机制,多渠道尝试柔性执法
多渠道尝试柔性执法,利用行政指导、温馨告知书等柔性执法方式达到管理目的,实现行政执法手段多样化。例如,红梅片区的店外占道经营案,我们首先对当事人发放温馨告知书,之后才进入执法程序,减少直接执法的强制力。针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专门设计了行政指导文书,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发《行政指导建议书》,列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并告知其如未按期整改,将进入处罚程序。对暂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发《执法事项提示书》,告知其依法参与城市管理,避免违法行为发生。执法人员以教育指导为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扩大教育量、缩小对立面,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践行群众路线,推行案件回访制度
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推行案件回访制度,对于当事人不主动接受处理的案件或其他存在疑点的疑难复杂案件或对当事人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城管队员将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当事人交流沟通。案件回访过程中,发现不少违章当事人是因为不懂法而违法,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讲法、讲理,大多数当事人表示理解并愿意配合城管工作。案件回访制度执行后效果良好,行政处罚不以单纯的行政处罚为最终目标,处罚的目的和功能,最终要落在诫勉上,通过对违法行为人施加与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处罚,来告诫其不要再实施违法行为。通过案件回访,再次教育其守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开展执法活动,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法定权利。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严把质量关,确保案件主体合法、职权合法;程序规范、文书完备;事实清楚、说理充分;裁量使用合理、处罚适当;制作规范、归档及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全面推行执法时全程摄像,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促使队员进一步规范自身执法行为。
(五)进一步完善信息公示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天宁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宁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天政办﹝2016﹞25号)全面梳理并编制本机关行政处罚权力清单,通过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将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促进行政管理透明化,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安排专人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2016年,城管执法案件基本能在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推送至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工作效率逐步提高,标准化水平稳步提升。
(六)进一步加大学术理论研究力度
城管执法是探索中前进的新生事物,面临法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执法实践中我们常面临各种各样的困惑,例如商业楼内搭建隔层,小区别墅楼出租给足浴店噪声扰民,超市门口建设充电桩等,这种投诉是否属于我们的职责查处范围,如果属于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做到既解决民众诉求又依法行政,这些执法实践都考量着我们的城管智慧。要解决诸多执法困惑,加大学术理论研究是重要途径,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剖析法理知识,提供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鼓励执法队员研究城管执法问题,提出执法思路,撰写城管执法方面的学术论文。
(七)强化联动机制
一是继续完善城管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在属地中队继续推行联合执法模式;创新与交警部门的联勤巡查工作模式,对涉及道路秩序、渣土运输等方面的管控难点定期进行联动执法。二是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以及需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建议通报有关部门。例如,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违法建设案件,及时抄送规划部门。在查处损毁绿化案件中,对故意毁坏财物价值超过法定数额,可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比如法院、法制办、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分局等,对于案件制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提前沟通,在法院、法制办审查案件过程中,主动过问,对于对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从而获得这些部门的大力支持。此外,健全与天宁区法院的定期座谈、召开讲座、举办讨论会等多种形式的沟通机制,有效提高队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