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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松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城管环卫工作的关心支持。对您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2012年安排天宁环卫处在全市率先对聚和家园和鹤苑新都两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垃圾三类进行分别处理,其中将废旧电池、灯管等这类有毒有害垃圾收运至常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中心集中科学处置,近几年的试点工作,在减少垃圾数量及二次污染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初步实现了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6年,我局继续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标扩面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新小区、次新小区进行,新增了御翠园、红梅假日花苑等14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今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命令要求,大力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由我局牵头、街道参与,重点负责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到2020年底,天宁区建成区共完成166个居住小区、75个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对4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按照建成区小区2017年20%、2018年30%、2019年30%、2020年20%的计划进度完成,单位和试点村庄同步推进。2017年计划新增30个住宅小区、32个学校和1个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收集。
二、采取措施
根据您提出的天宁区青竹苑社区已成功建立“互联网+”以及“社区+”等综合信息平台、群众自治理念较强、基础条件较好,建议在青竹苑住宅小区优先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事宜,我局经派人调查、组织讨论研究,决定调整2017年垃圾分类收集实施计划,将青竹苑住宅小区纳入今年计划付诸实施。
目前“263”生活垃圾分类实施项目已完成调查摸底、选址估算、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等前期准备工作,拟4月份起正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宣传等重点工作。工作过程中,我局将尊重考虑您的意见建议,创新举措,有序稳步推进,力争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同时可能受到垃圾分类项目资金有限等因素制约,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也请您相应予以理解支持。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