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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涉重企业污染问题,促进全区涉重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涉重企业环境管理要求如下:
一、落实环保政策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二、加强废水管理
1. 完善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规范,满足初期雨量的容积要求。生产废水分质分流,废水管线采用明沟套明管或架空敷设。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管线设置清晰,每个企业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
2. 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按规定进行处理。生产废水实行分质处理,并建有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
3. 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检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 生产废水排放口符合规范化整治,按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
三、加强废气管理
1. 产生废气排放的工段设置专门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 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要正常运行,定期检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加强危废管理
l. 危险废物按照特性分类收集、贮存;
2.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3. 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有危险废物明显标志;
4. 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及时进行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5.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五、加强应急管理
l. 危化品的使用经过审批,并有采购及使用等相关手续和记录;
2.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定期进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3. 按照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
六、改善生产环境
1. 生产车间地面采取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厂区道路经过硬化处理;
2. 涉重生产线或企业单独安装水、电计量装置;
3. 生产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4. 厂区标识化管理到位。
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