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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区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天宁”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政为民,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的职责,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16年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宣教法规科负责。二是加强学法培训,增强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我局将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全局业务学习计划,制订了《天宁区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了新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破坏领导干部终身问责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力求在学习中理清思路、把握尺度、明确方向。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释义,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履职到位意识,提高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执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积极参加外部学法,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任职法制培训、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法制业务培训。12月份,在全省“万人学法竞赛”法律知识考试中,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100%参加并通过考试,在全局上下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民主决策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如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制、责任追究制及排污收费、环保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建设项目审批等制度,各项工作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规范操作。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培训制度、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科室,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是政务公开,打造阳光优质服务。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满足群众的环境知情权。2016年,未发生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与区信息中心协调,在区政府网站上增设了环评公示、污染源监管信息发布等相关内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三同时”验收的受理及审批等事项按要求在网站上公开。强化三合一平台的运行管理,确保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实行网上运行。
三是积极利用社会外部力量监督。我局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及时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反映,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建立了“四群”“双评”预防监督机制,通过“群管、群评、群防、群控”和“企业评环保、社会评企业”的预防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环保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
三、完善工作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事项。2016年完成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入库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对照已公布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对环保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梳理本部门所开展的公共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梳理与其他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梳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程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执法工作程序,力求行政执法事项的严肃性、程序性和民主性,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操作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现场检查时,不仅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还与企业一起分析产生问题的可能原因,并提出整改要求。局所有行政处罚均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杜绝“一言堂”,截至11月底,我局共下达处罚决定书84件、同比增长127%,罚款金额465万元、同比增长129%,对1家企业污水超标排放的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达77.82万元,对40家企业实施限停产,2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2家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作坊移送公安处理,保证了环境执法严肃性。年内全局无行政诉讼败诉案,无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为违法的案件,无因执法不当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无因不作为、乱作为而受到查处的案件以及出庭应诉和参与复议质证的情况。
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本年度无违规审批项目,对市、区重点项目启动“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及时、主动做好市、区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549个,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87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137个,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许可证核发225个。全区今年共有市、区级重点项目74个,经过认真梳理,需办理环评审批的项目67个, 现具备环评审批条件的已全部审批完成,其中9个市级重点项目,已全部审批完成。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不断强化环境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各类专项环保执法检查。今年以来,结合环境执法竞赛和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坚持拉网式与集中式检查结合、工作日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结合、日查与夜查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国控、省控及重点污染源等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开展太湖安全度夏、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废铅酸蓄电池相关行业专项整治、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废气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环保执法检查工作,出动监察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厂次,其中夜查160余厂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今年起,我局利用市级统一“二库一平台”,对天宁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日常监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污染源现场检查清单”要求随机现场检查了39家重点污染源和130家一般污染源企业。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我局牵头制定了《天宁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并交由区政府办发文,明确了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网格运行监督、保障机制。我区划分成二、三级网格,将监管力量下沉至各单元,构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的环境监管格局。镇、各街道也相继出台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11月份,我局组织赴常熟考察学习网格化环境监管做法。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编制,12月成功进行了演练,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积累经验。年内完成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报市局备案。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风险预警与防控,对环境安全达标工程实施“回头看”,完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年内完成应急能力标准化达标建设。抓好环境监测工作。扎实做好监督监测工作,加强对污染源、地表水的监督监测,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操作,今年共完成1300余厂次和450余点位地表水监督检测,获得监测数据6000余个。全面完成市站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完成我区地表水监测、水质自动检测、污染源监督检测、声环境质量检测等共6400项次。做好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今年,我局积极指导、督促郑陆镇和各街道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和清理工作,建立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台账,按照“关停一批”、“登记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逐一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计划及完成时限。局领导分片带队深入企业宣传发动、包干督促,切实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到11月底,全区1822个共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清理整治完成,淘汰关闭300个、整顿规范58个、完善备案1464个。
二是信访化解力度进一步加强。(一)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保障环保督察和环境信访工作。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7月15日至8月2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期间,我区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常州市协调联络组交办信访件11件。我局对交办的信访件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强化部门联动、督办问责、举一反三,由主要领导督办、分管领导承办,确保相关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到8月19日,11件信访件已全部按时办结上报,并在常州日报上进行了公示。
(二)配合省环保综合督查工作。我局完成了《天宁区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汇报材料》《天宁区“十二五”清水工程实施情况汇报》《郑陆镇不锈钢管酸洗企业问题整治情况汇报》等汇报材料起草工作。对2013年以来行政处罚的工业企业,越级信访、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加强了后督查工作,加强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认真配合省环保厅做好现场督查工作。
(三)重视信访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信访接听、转办、查处、反馈、办结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做到及时请示、及时察看、及时处理、及时反馈。1-11月,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总计850件,较去年同期下降51件,重复信访率为19.6%,满意率为80.4%。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切实改善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1.继续开展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郑陆镇33台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已完成。2.提升热电行业治理水平,东南热电投入800万元完成了所有锅炉湿式烟粉尘改造。3.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8家企业年内均完成技术改造及审核报告。4.强化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开展辖区内加油站执法检查,对南门加油站等3家企业油气回收开展抽测,查处违法行为。5.加强辖区内秸秆禁燃监管,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大现场执法督查,今年我区未发生因焚烧秸秆被上级通报事件。6.完成了佳尔科药业集团、联信纺织、灵泰面料等1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7.全力做好G20杭州峰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由区分管领导带队,对辖区72家限停产企业开展抽查工作,对企业废气排放及配套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执法检查,出动巡查人员3177人次,检查点位3648个。在一系列措施的作用下,截至12月12日,我区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25.7%;重污染天数为6天,较去年减少7天;优良天数228天,较去年增加3天。此外,积极宣贯“土十条”,推进污染场地土壤调查,选择辖区内关闭企业申达镍网厂原场地开展土壤调查工作已顺利完成并通过评估。
今年以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肩负的任务还很繁重,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地抓好环保行政执法工作,为构建美丽天宁作出新贡献。
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