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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能
1、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草拟本地区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法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域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总署;贯彻执行市太湖水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
3、落实市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物减排计划。
4、组织实施各种环境管理制度,按权限负责审批或预审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协同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水体、大气、土壤、噪音、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结合区域实际健全完善细化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省、市做好辖区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安全许可、审批的预审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全区环境监测、信息工作,落实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全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配合市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指导环境监测机构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
8、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9、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教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承担区环保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区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致力于转型升级,减少煤炭消费和落后化工产能
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在今年已经完成郑陆镇33台燃煤锅炉淘汰的基础上,2017-2018年,用2年时间完成新扩禁燃区郑陆镇的燃煤懒汉炉、小茶炉、小炉灶整治。2016-2018年,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加快热电联产整合。2017-2018年,结合新型纺织服装产业园规划,推动热电厂整合东移,适时直接关停广源、东南两家燃煤电厂,力争2017年先关停1家。
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通报中,我区武澄工业园因未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被点名。我区对此已提出明确整改目标,到2018年底严格落实防护距离。目前,园区东侧和南侧防护距离内已拆迁到位。未来两年将对西侧和北侧防护距离内实施拆迁。同时逐步改变化工园区定位,规划建设新型纺织服装产业园,促成20%以上的印染企业关停、重组。2017年前,完成山峰化工、港华化工、东方梦日用化学品等城区重污染化工企业环保搬迁改造,这些企业2016年前已停产。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关停率尚待区委区政府明确。
(二)致力于攻坚克难,治理环境风险和突出环境问题
治理水环境和黑臭水体。我区北塘河青洋桥断面是太湖流域考核断面。为了确保该断面稳定达标,我区将加快郑陆污水处理厂3万吨/天处理能力改扩建,加快推进城中村、老小区、焦溪老集镇等未纳管区域的污水收集管网,加大郑陆镇污水接管工作推进力度,确保2017年行政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分年度开展龙游河、三宝浜等20条劣Ⅴ类河浜的综合整治工作。到2018年,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确保北塘河、藻江河东支、横塘河、新沟河水质改善并逐步稳定。
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在今年编制实施天宁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整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郑陆畜禽养殖综合整治。依据禁养区的区域划定,严格关闭禁养区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逐步推进一家一户的松散型养殖模式向区域化集约型养殖转变,统一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统一对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统一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对“二花脸”等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加强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到2018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100%。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运用今年开展的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清单研究成果,指导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针对我区产业特点,2016-2018年,完成纺织印染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开展中吴大道区域废气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佳尔科药业、江海环保等5家化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设工作。2016-2018年,开展武澄工业园化工区环境监控预警建设,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016、2017年,分别完成青龙、雕庄片区废气综合整治。完成餐饮企业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推广高效净化型吸油烟机,到2018年建成2-3条餐饮示范街。
治理环境隐患。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优势,排查环境风险,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进行处罚,将环境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确保不发生大的环境风险事故。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重点企业、敏感目标风险评估,强化风险预警与防控。完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摸清本地区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排查出危险废物长期超量贮存、隐患较大的企业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加大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8年,完成6家关停污染企业原厂址土壤污染调查和2片农用地土壤本地调查。加强工业污染场地风险防控,严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管理。
(三)致力于亮剑护法,提升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水平
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格局建设,构建“一核、两环、三廊、五带”的天宁区生态安全格局。一核:黄天荡绿核,以现状水体为基础打造黄天荡生态湿地公园;两环:郑陆生态环(以黄天荡、西部山体走廊、南部绿楔为主)、五湖旅游休闲环;三廊:构建舜河人文生态走廊、古运河人文生态走廊、沪蓉高速绿廊三条区域性廊道;五带:建设横塘河、丁塘河、北塘河、大运河、武澄等功能各异的绿化林带。围绕“城乡一体、美丽乡村、森林城市”的要求,持续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加快菱溪公园、沪蓉高速公路生态绿道、京杭大运河生态绿道等工程建设,“十三五”预计增绿288公顷、连网90公里。
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借鉴常熟市经验做法,及时完善构架、细化方案、理顺机制、落实人员,全面提升网格运行效能。抓住郑陆镇、开发区扩权强镇的契机,做好部分执法职能下放工作,调动基层积极性。保持“标准更严、处罚更重”的高压态势,对环保违法行为“零容忍”,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惩背后的利益获得者和姑息纵容者。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提前介入、调查取证、专家会商、联动办理”的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提高环境执法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巩固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成果,依托“一企一档”,规范日常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1. 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综合科、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科、污染控制科、生态和宣教法规科、水环境管理科、固废与辐射管理科。
(二)下属单位:常州市天宁区环境监察大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常州市天宁区环境监测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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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区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天财〔2017〕14号)填列。
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775.8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25.16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结构、公积金、提租补贴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等导致人员支出费用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75.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13.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结构、公积金、提租补贴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等导致人员支出费用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26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96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结构、公积金、提租补贴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等导致人员支出费用增加。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775.86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2万元,主要用于局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99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增加8.33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584.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环保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1.93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结构等导致人员支出费用、办公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5.91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照规定调整公积金基数、提高提租补贴缴存比例导致费用增加。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31.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0.36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结构、公积金、提租补贴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等导致人员支出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投入比重加大。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环保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775.8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2万元,占66.1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62.66万元,占33.85%;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环保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75.8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31.06万元,占94%;
项目支出44.8万元,占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13.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结构、公积金、提租补贴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等导致人员支出费用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1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1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结构、公积金、提租补贴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等导致人员支出费用增加。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6.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1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5.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9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8.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2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等。
2.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22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72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2.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2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按规定调整公积金基数等。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0.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按规定调整新职工购房补贴、提租补贴缴存比例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1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结构、公积金、提租补贴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等导致人员支出费用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13.2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4.84万元,比2015年增加32.08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车改补贴纳入交通费。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环保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公务接待费支出2.5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7.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7.5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59万元,比去年基本持平。
天宁区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8.14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预计会议经费略有提高。
天宁区环保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9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预计培训经费略有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以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